不管你是男生還是女生,若是長時間受到另一半的暴力對待,就務必要尋求相關單位的協助,千萬別害怕丟臉就選擇隱忍。向台北市有位40多歲的醫生,就曾受過長達近5年的家庭暴力,當時月收入30萬元,但3年前離婚時戶頭只剩不到300元,整個令人唏噓的經歷曝光後,也頓時在網路上引起一陣熱烈的關注!
根據ETtoday、鏡週刊報導,這位化名為H的40多歲北市醫生談及前一段婚姻時,就不禁感嘆,「你也希望人家看你是一個理性的丈夫,努力維持一個正常的家庭和諧,這是一家之主的責任。什麼事情都要跟她吵個輸贏、計較,那就沒完沒了。」
H表示,自己和前妻是透過朋友介紹認識的,當時自己快40歲,加上家裡一再催婚,導致彼此還相識不到3個月就閃電結婚,婚後老婆的控制欲展現在物質生活上,兩人結婚後就立刻被女方放話,「你賺多少錢,我就是要過多好的生活,我嫁給你,不是為了受苦。」
而前妻所謂的好生活,就是房租每月5萬5的豪宅、一個月3萬5的到宅保母費、1/5的薪水必須上繳存入妻子戶頭、水電雜支和卡費,一個月的基本開銷就差不多要18、19萬元。若是再不小心惹對方不開心,還得另外買包包賠罪,加上她要求要讓小孩必須讀貴族幼稚園,30萬的月薪幾乎每個月都入不敷出,還得花到婚前存款。
H醫師如今想來仍心有餘悸地感嘆,「只要你沒有達到她的要求,就是不斷碎念,或者冷言冷語,冷戰。」,當時只能自我安慰:「我也是想說好啦好啦,錢再賺就好,覺得事情就花錢解決。」
不過錢大把大把地花下去,卻什麼事都沒能解決,當時妻子不用工作,而且還明明請了保母,卻還是被對方規定每天要趕快回家顧小孩、半夜還得起床哄孩子,而且採買用品和家事,H醫師全還得全包,甚至還被要求小孩週歲Party要辦在豪華飯店,出國出差也得額外給前妻安撫費…
由於華人社會總是灌輸大家男兒有淚不輕彈、家醜不可外揚等等的概念,H醫生就感嘆「有一次她叫我抱著小孩去陽台收衣服,我們住十樓,我就一直往下看,想說如果跳下去,我死了,小孩也死了,就解脫了。我看了很久,後來是小孩抓住我的脖子。我想說,他什麼都不知道…」
H醫師陰鬱地表示,「上班成了我最開心的時候,嘻嘻哈哈度過這幾個小時,然後再回去面對我自己的事。我不敢(對外)講我的事,男生跟人家抱怨,講自己在家裡過得不好,這樣很怪,也很沒面子。」
3年前2人終於調解離婚,離婚前的最後一個月,H醫生的存款已經不夠付房租,當時還得跟朋友借錢周轉,加上身體因為長期過勞導至各種指數超標,離家的那天,H醫師曾向兒子說,「爸爸已經受不了,這4年多來沒有好好睡覺,身體垮了,錢也沒了,爸爸要活下來才能繼續當你們的爸爸」,後來H醫師的前妻放棄監護權,目前僅剩財產分配官司要處理。
至於H醫生是何時才意識到自己被家暴?H醫生則是表示,「其實我也是看Josh的影片,他的遭遇跟我很像。他說這個是家暴,我現在才知道原來我不應該去承受,沒有人應該要去承受這種事情。」
近年來被家暴的對象,已經不再只是女性,律師陳宇安就提醒大家,「如果有受傷的話,一定要驗傷,才能證明你當下的確有遭受暴力行為。遭遇言語或精神暴力時要錄音,或者當下趕快跟朋友講,這也是一個證明。家暴或是性侵案件當事人會擔心沒證據怎麼辦?其實不是完全沒有證據,你說的話,法官也有可能採信。尤其是家暴案件,本來就不像一般刑事案件,一定要到嚴格、縝密的程度。」
只能說家暴的範疇其實非常地廣泛,要是覺得自己不斷地遭對方各種情緒、物質勒索,就可能要好好思考一下是不是哪邊出了問題了!